反抗即是違法?

一直以來都有許多人為了不公平而奮鬥,這類從來沒斷絕,但經常聽到執政者呼籲要用合法的方式抗議,我不禁產生了一個疑問,合法還反抗個屁?
我們拿之前台灣航空罷工事件來說,一切程序合法,也難得有公會,結果展開罷工後,輿論開始狂刷對罷工者不利的輿論,結果航空公司私下展開員工應徵與置換的一切行動都不在大媒體上傳播,結果面對這些罷工者航空公司選擇不予理會、重新應徵新員工、接著罷工者尷尬地做著沒有效的罷工。
挺悲哀的,台灣人很廉價,哪怕是罷工者提到該公司的血汗,還是有人前仆後繼的去搶工作,無他,被血汗對待遠比沒有工作等死來的好,這也是台灣抗爭工作福利與環境一直失敗的大問題,因為台灣太多人需要工作了,所以開再低的條件都有人搶著幹。
然而這就是合法罷工的結果,被當成傻子晃悠,如果採取法國這種強硬式的罷工呢?也就是台灣政府口中的違法罷工,這樣是否會比較有用呢?
實際上反抗即是違法,你想反對某件不合理的事物就一定是違法的開始,台灣真正產生作用的民運,哪個不是進行了違法的手段逼迫得利者讓步呢?想想那些真的完整走合法程序的反抗,是不是大多最後被當成笑話給遺忘?
如果你真心想反抗某些不合理的事物,建議多想想實際,不要再抱著天真的想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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