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平權?

其實義務跟權利是相對的,我問過不少朋友,很多朋友都覺得男女可以AA制,但第一次約會如果不請客就會覺得不大方,比較狠的是認為AA制完全不合理。
這說明哪怕多數人覺得AA制OK,但還是期待開場能多從男性身上得到一點便宜,化成所謂的小小幸福感,這點說白的就是沒有平權了。
我認識的美國女孩比較少,但99%都是覺得不該被請客,他們的反應是覺得受到汙辱,好像自己付不起錢要人包養,是把我當妓女嗎?與台灣的女孩朋友觀念差很多,但做出來的行為確實嚴格做到了AA制不占餐費上的便宜。
還有很多可以舉例啦,但舉不完,有興趣的自己也可以去調查身邊的朋友是不是也是這樣。
只能說台灣女人目前走在一個變化的觀念,因為台灣不到60年前還是男尊女卑居多,這代表女性可以放肆的依賴男性,付出自己的卑微,但可以跟男性索取需要的一切,同時男性有義務要背負起女性需要的一切,換得雙方相處比較尊崇的地位,這就是男女權利的交換過程,無論是男尊女卑或女尊男卑都是類似。
但台灣女性現在收到了平權的新觀念,想改變,這點沒什麼不好,但骨子裡還是有依賴男性的文化性,這是為什麼呢?
因為男女平權是擺在檯面上的政策,相當於用法治去干涉男女的相處,所以台灣新一代的女性基本上都因為政策的原因學會了男女平權這回事,但從小的文化教育告訴他們可以依賴男性,問題就來了,原本沒有政策干預,這些女性長大後因為社會風氣自然會形成男尊女卑的社群性,剛好跟從小的文化性質搭上,但因為政策干預,導致從小的文化性與社會政治正確風氣相悖,造成難以選擇的詭秘。
目前有個問題,這算是陣痛期嗎?畢竟60年來說,可能只是1~2代人,舊文化影響還在可以理解,但如果再來個60年,到3~4代人後,這問題是否能改善?倘若到時候沒改善,那就是政策干預家庭結構一大失敗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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