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偵訊就是通過法案,可以任意用駭客技術、數據偵查、無人機等各種手段來進行監控,同時條件無比寬鬆,大家有注意到這個草案嗎?
實際上這不是第一次,以前就有過,當時人民成功捍衛了,但幾年後政府又試圖開始壓縮人民隱私、增強自我公權力。
直說吧,隱私大過一切,哪怕會影響破案率。
這問題就像是禁止恐嚇偵訊一樣,確實有許多人都說這是在保護犯人,但更多是為了避免無辜的人被屈打成招。
或許警察朋友可能會覺得限縮手段感到不滿,但公權力永遠不能過度放大,只有變小的討論空間,不能因為為了打擊犯罪方便,就開放任何侵犯隱私的手段,一旦開放就如同溫水煮青蛙越來越烈,沒看到中國街頭上那快滿出來的監視器了嗎?
打個比方,有些人可能會去公共廁所內進行違法交易,那是否為了方便追蹤罪犯,我就在廁所加裝監視器?特別是每一間都得無死角的安裝?放心這不是要偷拍人如廁,只是為了打擊犯罪?
別以為這很誇張,當公權力被無限放大、人民不注重自己隱私的結果最後比這誇張地都可能會實現,絕對隱私是底線,人民不能退讓這一步,就像無罪推定原則一樣,執法人員的工作是負責找出證據來證明有罪,而不需要自行證明自己沒有罪。
未來科技更發達,這類的問題只會更多,今天你退了一步隱私,未來只會越退越多,相信你也不想有一天,發現中國人目前的隱私居然無比好吧?到那天就可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