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我懂事時起,音樂就是我生活的一部分。
開始彈吉他是十歲時後的事,
父親和母親在音樂上對我十分嚴格,如果逃課就會被大聲斥責,
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進入中學之後,
周遭已經沒有彈得跟我一樣好的人了。
我愛音樂,音樂也深深地愛著我。
曾幾何時,我一直這麼認為。
是的,直到我邂逅了那個女孩。
================================================
雙親外出,只有年幼兩人的閉鎖空間,那裏才是”力量”占支配地位的無法地帶。
(1944年6月6日 諾曼地登陸戰)
第一次的D-DAY是我四歲那年的6月6日,
無法地帶的戰鬥,只有勝者盡興了才會停止。
(1776年7月4日美國獨立日)
第二次的I-DAY是我八歲那年的7月4日,
而往後再也不曾有過這些念頭。
================================================
到這時候,就算是我,
也終於明白了讀力搖滾樂隊什麼的,
絕不是什麼華麗於烏托邦世界中聖潔無比的理想存在。
酒、毒品、暴力,就算是強姦那樣的犯罪也絕不是什麼稀奇的事…
雖然害怕…非常的害怕,但是…
不管哪樣都是很平常的。
每當”她”演奏的時候,又會有不平凡的事情發生,
人群和機會都會接踵而來,世界也隨之改變。
而我就算再怎麼賣力,也無法改變任何事情,只能庸碌在普通人的日常當中…
是啊。
大家
升學的升學,
工作的工作,
結婚的結婚,
每個人都有在好好地積累著自己的人生。
只有我,稍微前進一點,又會回到起跑線上,如此循環往復著。
而且,時間已經所剩無幾了…
在這個世界上,有很多能寫下非常棒曲子的人
而我的那些,寫出來也沒有人來聽的曲子,
根本沒有必要,專門再去增加更多了。
不過呢…
音樂不是天才的專屬物。
我是這麼想的,
在這個世界上有非常想當電車司機,
可最終也沒能當上的人,也有雖然自己很喜歡
卻無法為了達成所喜歡的事物而不斷努力下去的人呢。
不過意外的是,
沒能在遊戲公司就職,也沒能成為遊戲的設計師。
“但我現在是遊戲店的老闆喔”
這種人對於遊戲執著的態度以及當其說出
“我推薦這款遊戲給你”時的”說服力”
意外的難以用金錢來換取的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