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談所謂的反壟斷

反壟斷反壟斷,這詞彙因為媒體渲染很多人都知道,但具體什麼是壟斷大家明白嗎?
大家先放下成見,因為通常在媒體上聽到壟斷都是不好的新聞,像是比爾蓋茲OS與IE之間的反壟斷、馬雲金融業務一條龍的反壟斷等等。
搞成壟斷大家就認為是罪惡的代名詞,反壟斷無論是什麼樣的理由就是正義,我覺得是否正義罪惡,還是要讓大家先了解壟斷是什麼才會知道反壟斷是在反什麼。
例如說一個城市只有一家髮廊,硬是找不出其他家,這樣男女老少就沒有任何選擇只能去那家髮廊,而那家髮廊可能只會剪剪男學生的小光頭,剪其他髮型都很糟糕,但因為城市沒有其他髮廊,只能給他剪,然後他可能收費會越來越貴,因為只有一家大家也只能排隊等著剪頭髮,並且因為沒得挑,剛開始可能還會努力一下後面越剪越難看,這通常就是大家對於壟斷者的理解。
然而看起來一切合情合理,就一定會發生嗎?實際上真要發生這個可能性是非常小的,前題是在一個自由競爭的市場環境條件中。
實際上經濟學上有一派認為自然形成的市場壟斷是不會傷害消費者的,反而會相對其他沒有壟斷市場的消費者更加有利。
一下子是不是讓你搞糊塗了?跟你印象中的壟斷完全不一樣對吧?
這一派的理解是,自然市場機制下形成的壟斷,因為獨佔了市佔率,為了防止其他競爭者加入分走他的蛋糕,他就會有強烈動機主動進行降價等手段來利誘消費者。
主動降價會賺錢?其實說白的就是薄利多銷的策略,我獨佔大部分的市佔率時,我的銷售量足夠讓我用更低的價格來回收我所降低的價格,然而其他競爭者沒有我這麼大的市場銷售量,也跟著降價最後只會因為惡性競爭先行倒閉,因為市佔率高的壟斷市場降價下還是能賺錢,但市場小的想跟進降價策略卻只會虧錢。
消費者反而能長期享受低價的紅利,然而因為降低售價,是不是在品質或服務上會跟著降低,又得不到改正呢?
其實也不會,因為所有社會中都有消費能力較高的群體,他們不會這麼在乎價格,相對可能會在品質、服務上更講究。
一旦這樣的現象產生,市場就不再是壟斷,而會區分成不同的市場區塊,相當於不同的受眾,這就會讓競爭者去爭取這塊市場。
畢竟有需求就會有滿足需求的人,如果你要繼續壟斷,你就得豐富市場鏈來滿足不同的客群受眾。
天然壟斷無害論是否有實務上的證據呢?還真的有,Rockefeller的標準石油公司為例,1890年的時候他佔據了美國95%的煉油能力、90%的原油運輸能力與25%的油田。
用現在的標準來看就是近乎壟斷了所有市場,可以說是一手遮天,但他卻讓原油保持低價。
因為很長一段時間人們照明使用的都是這些石油製品的煤油、蠟燭等等。
1870到1910這40年間,是標準石油公司的擴張期,然後1910反壟斷法實行後,就被拆分成34家公司。
這40年標準石油一直都是用低價策略讓消費者享受幾十年的低價紅利,同時創辦不同業務排除掉任何競爭對手,除了想去跟他搶石油飯吃的人不滿,剩下消費者都是享受優惠的。
後面被拆分後無法靠大市場來壓低價格,這份低價紅利反而在反壟斷法實施後消失了。
我去紐約州一個小城市,人口很少,可能不足10萬,卻有一家非常大的Walmart超市,是我在任何其他地方看到最大的Walmart又更大最少兩倍以上,就這麼一家Walmart幾乎就壟斷了這小城市所有超市,為了達成這個地區的壟斷,這家Walmart貨品非常齊全,基本上讓人逛街一次一家店就足夠了,真的是一家店包辦所有用品,同時價格也相對低廉,是少數我發現紐約州的Walmart便宜的地方。
這種區域性的自然壟斷,不但讓消費者方便,還讓當地人享受了不少低價紅利,所以自然形成的壟斷不見得對消費者有害。
說到這可能有人會覺得我是不是想強行替壟行為斷洗白呢?
並非如此,自然壟斷無害論是有條件的,是需要全社會市場都是自然競爭,然後部份行業自然形成了壟斷,這樣的壟斷才會無害。
你這家超市如果貨品不全或價格糟糕,立刻就會有別的競爭者加入市場,用我常說的台灣牛奶是界最貴舉例,但還是有很多人很愛喝牛奶啊,在Costco加入台灣市場前,台灣人只能買昂貴的牛奶,Costco加入後,立刻很多奶量需求大的人就會選擇去Costco買牛奶,當然不會像是美國這樣便宜,但比起台灣其他己家便宜太多了,這也是Costco即使需要入會費,甚至展店也不夠多,卻還是讓人趨之若鶩,比起其他超市。
為什麼會有這種狀況?因為一旦產生需求老大老二老三就會陸續加入競爭,去搶佔你做不到的市場。
然而這種壟斷的手段必須有限制,只能是靠價格、品質、服務等手段來競爭,如果今天對方用這以外的方式來壟斷就是有害,像是我認識某個官員,天天就來調查衛生讓你不能營業,這樣擊垮對手形成的壟斷就不是討好消費者形成的自然無害壟斷,而是有害的為所欲為的場外招壟斷。
如果靠場外招橫掃所有競爭者,最少讓競爭者沒一個可以跟我有一樣規模的狀態下競爭,這時候我肆意的抬高價錢也就無所謂了。
最近台灣頂好超市全面被全家福收購,並且陸續改成小家樂福,我就注意到了,以前頂好超市的可樂都有低價紅利36元,包含頂好系統的Jasons超市,他們的可樂也是賣36元,相對全聯、家樂福這些都是有可樂上的低價優勢,但全家福橫掃頂好後,可樂直接漲價到40元以上,相對原本頂好40元以上的維大力被下降到37元,一來一回間如果我是可樂愛好者,想要買到36元的可樂就只能去Jasons超市,然而Jasons超市的物價普遍比較高,但更容易找到一些國外才有的特有品,這時候如果我想便宜的買完所有東西就得選擇,考慮到油價,或許提高4塊以上的可樂就是未來我得忍受的事物。
比如中國搞了很多代的鹽鐵官賣制度,那就是典型的強力行政壟斷,這兩樣東西只有政府可賣,民間賣鹽那叫走私,走私鹽是要殺頭的,也就是用刑法來壟斷市場競爭。
只有官賣一家,自然貪腐也代代都有,要錢就越賣越貴,品質也越來越差,老百姓被迫就只能買粗糙又昂貴的官鹽。
不過自然形成的壟斷也不是長期有益的,如果一個企業掌管了該行業上游到下游,這樣他就能利用壓低薪資的方式降低成本,確實外面是回饋了消費者有低價紅利,但也因此讓所有勞工進入低薪環境傷害了這個產業的勞工,但這個產業卻是被壟斷著,你這個專業除了在這家企業就沒其他地方可以發揮,薪資就會被壓低。
長遠來說就是影響到社會消費能力,這我在內卷那篇文章有談到,對社會整體是不利的。
同時這種企業通常會有強烈的政治訴求,就會利用資本推出自己的政治代理人,也就是財團選舉來讓他們的代理人上台制定對於他們有利的政策,讓自己的利益可以永久化。
特別在自由傳統不深厚、自由市場機制不健全、法制不健全的社會,寡頭操作國家就是很現實的風險。
壟斷的好壞並非一個抽象的問題,而是在具體條件下看待該壟斷狀態才能判斷是否是有害的。
不過有兩種壟斷基本上都是要反的,一種是國家政策形的壟斷,靠公權力製造的壟斷,你跟他競爭他直接把你關起來,狠一點槍斃,這就讓普通民眾沒得去競爭。
不僅不能競爭,甚至你支持他的競爭者都可能連帶有罪。
另一種雖然沒這麼強烈,但如果他有非常強烈謀求市場的壟斷,一樣也是要反,還是以超市為例,如果只是提供更多的商品、更多的便利這樣的壟斷就是無害的。
但是如果這種市場把自己綁定上某些形象觀念,進而操縱消費者的行為就是屬於有害的,像是環保超市這類,彷彿消費者不去他們超市消費就是不環保。
順便打擊競爭者,認為這些競爭者來跟環保超市競爭就是不環保,藉此去汙名化競爭對手。
這樣的做法也是一種場外招,利用道德綁架來排除競爭對手,對於消費者而言並沒有得到更多好處,反而可能因為環保的綁架要付出更多錢。
如果是部份堅定要環保的人進行消費那還沒什麼問題,就是細分市場不同受眾,但如果環保市場藉此消滅掉其他所有市場,造成對環保並不是這麼在乎的人被迫也得去環保市場消費,這樣就是一種需要反的壟斷。
這種過程沒有政府刑法壟斷那樣直接暴力,過程可能更溫和,是長時間操作輿論來達成人們的洗腦,最後達成操縱人們的目標,這種也是很危險,需要去反壟斷的。
現在的問題其實是什麼是市場的力量、什麼是政治介入的力量、什麼是超越市場機制的場外力量是不太好分的,當年微軟OS與IE聯合綑綁遭到反壟斷起訴就是這個問題,在這之前微軟的Office就遭到關切,最後微軟將Office拆開來賣,變成兩件商品才讓微軟逃過一劫,但後來搶佔網路市場的時候,因為微軟是落後方,同時市場上已經有許多家瀏覽器競爭者,微軟收購了IE,同時仗著自己OS有95%的市佔率,就直接把IE跟OS綁定銷售,IE當年在市場上就是不差的瀏覽器,當你安裝了OS要上網發現裡面就有IE,很自然就使用了IE來上網而拋棄了其他瀏覽器,至於IE後來變成負責搜尋找其它瀏覽器下載又是另一個故事了…
當時比爾蓋茲是辯稱IE是OS其中一項功能,上網人人都需要,不算是什麼額外的軟體壟斷,但後來法官認為IE本身就是一個需要分開開發的軟體,這軟體的成本也會轉到作業系統上,變相是強迫消費者購買,最後是IE變成第三方監督才平息了這次的微軟反壟斷。
現在你對於壟斷與反壟斷有更清楚的認識了嗎?下次在媒體上又看到反壟斷的詞彙時,或許不用太著急去界定有害與否,而是要先蒐集情報,用自己的判斷力來判斷這次的壟斷是有利還是有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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